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县委“十条禁令”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4-02 15:43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竹法(2010)9号


竹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

从政若干准则〉和县委“十条禁令”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人民法庭、院直各单位:

现将《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县委“十条禁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竹山县人民法院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县委“十条禁令”

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县委又适时提出了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禁令”。为切实将《廉政准则》和县委的“十条禁令”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廉政准则》和“十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坚持宣传学习和落实行动相结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学习贯彻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学习贯彻活动,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真正成为勤学习、抓落实和受监督的表率。

二、组织实施

整个学习贯彻活动按“集中学习,广泛宣传”、“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总结完善长效机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广泛宣传(3月5日—5月5日)

以《廉政准则》和“十条禁令”为主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廉政准则》中“八个方面的禁止共52项行为规范”和县委[2010]9号文件中规定的十条禁止行为。采取召开干部职工会认真领学、在电子屏和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开辟学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学习和交流。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察局开展的《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或测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落实(5月6日至6月5日)

1、开展自查自纠(5月6日至5月26日)

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中八个方面52项行为规范及县委“十条禁令”开展自查,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基层支部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抓好整改落实(5月27日至6月5日)

全体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自查和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效果。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完善(6月6日至7月5日)

结合反腐倡廉新形势和本单位实际,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的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不仅要对以往制度进行清理规范,而且要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补充,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同时,按照县纪委《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十条禁令”与建设惩防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形成高质量的总结报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的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十条禁令”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家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习贯彻活动的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活动负总责。各庭室要认真抓好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庭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既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又要加强领导,推动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明确目标。把《廉政准则》和“十条禁令”的贯彻实施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目标,坚持把学习宣传、查纠整改、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做到边学边查、边查边纠、边纠边整、边整边改。

3、统筹兼顾。各庭室要正确处理好完成业务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活动的关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主题词:印发 廉洁从政和十条禁令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察局、本院领导    

  

竹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