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洋故里的司法卫士

2012-03-06 14:58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施洋故里的司法卫士

——记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法庭庭长袁智禄

袁智禄,男,生于1971年6月24日,竹山楼台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级法官,现任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庭长。1987年9月竹山县师范读书;1990年8月至1997年11月任竹山县沧浪中学教师、教导主任、副校长;1997年11月至2005年6月任竹山县宝丰人民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5年6月至2011年8月任竹山县田家人民法庭庭长;2011年8月至今任竹山县宝丰人民法庭庭长。2007年被中共竹山县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干警”荣誉称号;2008年被竹山县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为“先进个人”;2009年被中共竹山县委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0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竹山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06年至2010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他,像是山间的一棵树苗,自立自强,默默成长,不经意间,已成长为根深叶茂、荫护百姓的大树。

1997年,一位已是中学副校长的青年教师立志在司法领域划出新的人生轨迹,他通过层层选拔进入竹山法院工作,15年来,他从书记员做起,自学通过司法考试,历任助审员、审判员、田家法庭庭长、宝丰法庭庭长,他一步一个坚实的脚印,走出平凡,步入辉煌,先后带领田家人民法庭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带领宝丰人民法庭成为 “全省先进法庭”,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被表彰为竹山县“十佳政法干警”。他,就是在劳工大律师施洋的故乡竹山县宝丰镇担任竹山县法院宝丰法庭庭长的袁智禄。

树的志向

守土一方,为人遮风挡雨,让人可依可靠,这是树的志向。2005年,袁智禄通过竞争上岗担任田家法庭庭长,田家法庭管辖的上庸镇、深河乡两乡镇有15000余移民,是潘口水电站移民的主战场。2008年以来,袁智禄带领的田家法庭接待移民群众来访1500余人次、来信300余件,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071起。2008年底,承建宋定成、任正梅等12户移民房屋的无建筑资质、无施工技术、无流动资金的“三无人员”华某、邵某,卷走多收的工程款留下“半拉子”工程,12户移民为此多次上访。竹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此案并作出批示。12户移民经多次疏导于2009年7月将华某、邵某诉至田家人民法庭。案件判决后,袁智禄带领全庭干警力克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和收入来源、身体患病受伤等诸多执行困难,在2010年4月将二被告应返还的工程款和应赔偿的损失8.7万元全部执行到位,有效化解了这件老大难的移民建房纠纷。

2011年,袁智禄调任宝丰法庭庭长,一年来,他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参与非诉纠纷化解,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高速路拆迁矛盾5起,土地纠纷7起,化解民间纠纷11起,解决信访案件8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2011年9月,在谷竹高速公路拆迁过程中,宝丰镇下坝村一批村民因未能与拆迁方达成补偿意见而阻挠施工,宝丰法庭接到政府请求后,袁智禄同志迅速带着相关法律条文及拆迁政策文件前往施工现场,经过详细政策宣讲和法律解释,并让拆迁方做出一定让步,双方最终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这起群体性事件方得以平息。2011年,宝丰法庭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庭”,成为十堰市惟一获此殊荣的基层人民法庭。

树的情怀

莫道人间无真爱,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树的情怀。对每一位来访群众,袁智禄都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诉讼咨询,让他们满意而归。对法庭受理的每一起案件,他都认真审查办理,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即受理,当天开庭,当庭结案。农忙时节,他就携卷下乡,走村入户,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到田间地头做工作,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当地群众风趣地说,“以往打官司我们老往法庭跑,现在法官在村里转,我们的诉讼太方便了。”2011年6月份,上庸镇船舱村85岁的侯老汉因五子女相互推诿、不赡养被遗弃在镇政府,镇政府干部将情况反映到田家法庭,袁智禄及时向侯老汉了解情况,做好口诉笔录,当即立案,并裁定先予执行生活费、医疗费。他冒雨驱车赶到五十余公里外的溢水镇、麻家渡镇找到侯老汉的三个子女,责令每人先给付1000元,由儿子负责照料,从而解决了老人的生活和就医困难。这一点一滴,无不体现出袁智禄对老百姓的一片真诚。

2007年9月,查某乘坐夏某的车辆行驶至田某家时,因田某占道施工,夏某未能安全驾驶导致翻车,致查某一级伤残并最终死亡,其妻赵某遂起诉田某和夏某,法院判决夏某赔偿135800元,田某赔偿38800元。判决生效后,夏某下落不明,田某家境困难,无力赔款,赵某便不断上访。袁智禄同志调任宝丰法庭经手此案后,首先向法院领导请示减免了赵某的诉讼费,同时会同公安机关查明夏某逃匿地点,将其移交刑事处理,并将田某的房屋予以查封拍卖。还与相关部门协调免除了其应交的评估、拍卖、公告费;将案情通报县民政局和地方政府,为赵某解决了全家五口人的低保问题,民政部门也给予以衣物、棉被等物质救助;袁智禄还亲自率法庭干警为其捐款2000元,同时向领导汇报后从法院财务室借出25000元救助赵某,并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案情,请求司法救助。拿到赔偿款的赵某感动得痛哭流涕,表示不会再因此案上访。

树的境界

立身高洁,不为利动,不为权倾,这是树的境界。2011年他承办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双方争议很大。原告张某害怕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多次向他暗示要登门拜访,并询问他家的住址,都被他婉言谢绝。经多方打听到袁智禄的地址后,张某在袁智禄上班之际,趁他家属不备,将装有10000元现金的信封留在客厅。第二天,袁智禄将钱如数退回,张某私下对其亲友说:“袁智禄不肯收我的礼,看来先收了被告的礼,我的官司输定了。”宣判那天,当张某听到自己胜诉后,张大嘴巴愣了半天说不出话来。随后,他握住袁智禄的手说:“真没想到,真没想到!”袁智禄则说:“金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买不到公正的判决,买不到我们头顶的国徽。”

袁智禄同志正是这样一个超越自我,追求完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情系百姓,一心为民;求真务实,不辱使命的普通基层法官,在平凡的岗位上,他燃烧着火红的青春,折射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绚丽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