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总算石头落了地,多亏了法官们昼夜为我们学校与肖家耐心地做协调工作,否则不知道事情哪天能够平息,真的要好好谢谢你们呀!”日前,深河乡中心学校负责人从田家人民法庭签收司法确认决定书后,对法官连声道着感谢。
2011年12月23日清晨,肖某某之子在深河乡中心学校操场内跑早操时,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肖某某夫妇认为其子死亡系学校抢救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所致,遂联合其亲属将装有孩子尸体的木棺抬至学校大门前停尸闹丧,并提出40万元的巨额赔偿要求,导致学校无法正常教学。管辖深河乡的田家法庭接到学校的求助电话后,法庭迅速派两名法官赶至事发现场,配合深河乡党委政府、派出所、中心学校等单位,耐心细致地做协调疏导工作。经过三天两夜的艰苦努力,肖某一方的情绪得到稳定,并开始理智的讨论赔偿事项。
随后,法官们又及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终于促使肖某某夫妇与深河乡中心学校达成赔偿协议:肖某在校晨练时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造成的损失170000元,由深河乡中心学校承担83300元,其余损失由肖某某夫妇自行承担。赔偿协议签订后,中心学校与肖某某夫妇共同申请田家法庭对该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这起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事件终于得以平息。(张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