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山法院行政庭法官余禄融情于法,在庭审过程中悉心调解、释法说理,妥善化解了一起矛盾尖锐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底,被告张某在某地承包砖厂期间,原告丈夫在其名下转包经营,当时支付砖厂100000元押金。2017年5月13日,原告丈夫因病无法继续承包砖厂,原告与被告协商,双方解除承包合同,由被告张某退还原告押金及垫资款129700元。办理结算后,被告张某给原告出具129700元借条一张,约定分期付款,10月前付清。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张某仅支付30000元,余款99700元一直未给付,故引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僵持不下,都不愿让步,且多次情绪激动。主审法官余禄在了解到原告丈夫突发脑溢血卧病在床,家庭经济拮据,需该笔欠款为其丈夫治病且被告也因砖厂经营不善尚欠多笔外债,一时无法全部履行该欠款这一情况后,努力平息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融情于法,耐心劝导,用“真心、耐心、善心”使得该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