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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竹山县林业局就竹山县法院提出的《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司法建议》进行专门回复,向法院函告了整改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3月上旬,竹山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除了其自身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外,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对林木采伐的监管不到位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为了促使林业部门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中的管理工作,该院向竹山县林业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加强林业站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林木采伐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做到所采伐的林木与“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的时间、地点和数量一致,杜绝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采伐人走上犯罪道路,破坏森林管理秩序和管理制度的现象发生。
收到建议书后,该局高度重视,表示虚心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当即召开会议,邀请该院刑事审判法官为林业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讲座。会后,该局迅速采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大检查,于3月15日开始,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林木采伐管理专项检查,组成专班深入各乡镇、伐区进行实地查访,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使林木采伐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三是加强林业工作站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林业工作站职工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管理有序、工作有为、执法有力、服务有方的林业站队伍。四是在执法监督上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采伐制度的违法行为。五是向上级提出修改发证管理系统和采伐证的建议。
近年来,竹山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服务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对在审判活动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拓展了审判职能、促进了相关单位规范行为,依法办事,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