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郧西法院来竹山法院交流审判管理工作

2012-05-25 11:11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浏览: 734

  5月8日和5月22日,房县法院副院长孟文军与郧西法院院长王月高先后带队到竹山法院交流审判管理工作。三个基层法院的领导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各自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做了深入细致的交谈,对深化审判管理质量,促进今后审判管理工作发展起到了“双赢作用。

房县、郧西法院在听取竹山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后,对该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深表赞同,尤其对该院优化内部各庭室绩效考评指标,根据庭室的工作职能,结合上级法院的考核指标,设定庭室的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百分考核和排名的做法大加赞誉。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是针对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所设定的考核指标及权重不完全适合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庭,基层法院对内部各庭室的考核现在都处于实践探索阶段,竹山法院的这种做法使考评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以使省高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中心根据提取的数据,能直接考核到基层法院的各庭室,更有利于各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两法院领导表示,不仅要学习竹山法院这种工作方法,更要学习审判管理工作人员开拓进取、勇于探索的精神。

同时,三法院在交流中对审判管理工作也有许多共识,都认为审判管理工作是反映法院审判工作情况的“晴雨表”,也是上级法院衡量下级法院工作的“试金石”,因此必须把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绩效指标考评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为抓好此项工作,三法院采取了相同的举措:由院长亲自抓审判管理工作;认真监督落实本院考评工作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约谈工作滞后的庭室负责人,把绩效考评工作与庭室责任经费、评先表优、干部任用结合起来。

另外,三法院都认识到审判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法院全体审判人员的理解与支持。审判质量的提高、绩效考评成效、司法权威的树立是全体一线审判人员通过日常审判工作体现出来的。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绩效考评和文书评查只能起到一个规范、引导和督促的作用,找出审判管理过程中和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目的在于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搞好审判管理工作是全院上下共同的责任,只有全院上下齐抓共管,才能做好此项工作。

(根据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