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进行研究工作及取得研究成果。尽我所致,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撰写或发表的研究成果,特此声明。
[摘要]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民高文化素质的特殊群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然而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频频触犯法律,且犯罪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和快速增长的特点,一些所谓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大学生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应该说是令人十分痛心的。如果大学生犯罪得不到遏制,将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分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探讨大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寻求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基本对策,对降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笔者就大学生犯罪的现状特点、犯罪成因及预防,浅谈几点看法。(全文共计9225字)
[关键词] 大学生 犯罪特点 犯罪原因 犯罪预防
一、大学生犯罪行为的现状和特点
大学生一直被人们视为“天之骄子”,大学校园也被比作圣洁的象牙塔。因此,在治安状况方面,大学几乎被视作一片净土,事实上我国大学生的犯罪率过去也的确比较低。近几年来,我国大学生犯罪开始明显上升。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看,大学生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几种特点
(一)心理迷乱,情绪失控。恩格斯曾说:“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他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几人脑的产物。”随着高校扩招步伐的逐渐加快,大学生失业现象也日益频繁,许多大学生的自我预期值开始下降。他们不再拥有昔日大学生“社会精英”的自豪,而是对前途充满渺茫,这就使他们极易产生消极颓废心理,导致心理迷乱,情绪失控,失足犯罪。比如学生黄某,因某日心情烦躁,感觉前途无望,遂在同宿舍其他同学去上课的情况下,偷了同宿舍女孩每人一件东西。黄某说,她就是将盗窃作为排解自己心情的一种手段。可以说心理迷乱,情绪不稳是当代大学生典型的心理疾病,也是当代大学生失足的一大诱因。
(二)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有10%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大学生存在“自杀倾向”。大学生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在面对父母离异、情感受挫、贫富差距、就业压力等问题上,犯罪大学生表现出心理受挫能力差的特点。如大学生吕某强制猥亵妇女一案,吕某与女朋友在热恋之中突然失恋,面对突如其来的感情打击,吕某难以接受,一时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便起了歹意。
(三)犯罪大学生情绪易动,缺乏社会责任感。表现在对同学或某件不愉快的事情发怒,时常采取过分激烈的方式,异常暴躁,不能理智而大动干戈,直到酿成伤害甚至更为严重的行为。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他们大部分缺少社会情感,对家庭社会没有感恩之心,对犯罪对象缺乏起码的仁慈和同情心。他们容易受不良倾向的消极情绪所影响,对同伙讲义气、重感情,对正常人则冷漠、界碑。
(四)容易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笔者从调查的案例中发现,行为主体大部分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来自贫困农村的学生居多。这些学生初来大城市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因为家庭的原因,从小在物质上未得到一定的满足,久而久之形成一种未满足感,在始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得以满足以及要求补偿不足的心理推动下,心理上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五)自我封闭,长期处于孤独寂寞中,自尊与自卑共存。他们不善于沟通,加之又不能很好地协调好与其他同学之间的关系,而往往导致同学间的关系紧张,遭人厌恶,久而久之便产生自卑或逆向心理,一方面逞强好胜、妄自尊大,另方面在外界评价的影响下,又具明显的自卑感。二者并存于一体,使大学生犯罪行为人经常发生内心的情绪冲突。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心理愈强烈,进而有可能付诸于一定的实际行动来满足心理上的需要。
(六)生理不健康。大学期间,大学生的生理迅速走向成熟,开始对性充满了好奇和渴望。从青春期开始的逐渐性成熟以及性意识的增强必然使这些刚刚成年的年轻人关注异性。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不引导他们形成良好、正常的性道德观念,再加上受到各种暴力、色情文化的不良影响,就有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从犯罪本身情况来看,大学生犯罪主要呈以下特点:
(一)犯罪类型和方式的多样化。大学生犯罪几乎涵盖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种类。据某监狱对大学生在押犯的罪名统计,侵犯财产罪的比例为56.3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比例为27.33%,盗窃罪占25.81%,抢劫罪占23.95%,诈骗罪占3.96%。故意伤害罪占8.06%,故意杀人罪占4.79%,强奸罪占3.9%。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一些新的犯罪种类,如贩毒、走私、组织介绍卖淫等也开始在大学生犯罪中被发现,虽然这些犯罪数量较少,但危害极大。
(二)犯罪手段和方法的智能化。 在大学生犯罪中,除专、本科生外,硕士生、博士生也不乏其人,他们把自己学到的科学知识运用到犯罪活动中,为其实施犯罪制造便利条件。由于大学生具有专业方面的知识,有些还是某些方面的专家,如利用高科技手段破译和盗用他人密码窃取钱财,利用先进的通讯工具,实施反报警技术,医学、化学博士研制冰毒,计算机硕士进行软件盗用等,正是将这种科技含量较高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犯罪之中,使得大学生犯罪带有智能化的特点。
(三)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些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优越感强,受不得丝毫委屈,一旦心理失衡,就用暴力解决问题。在这种犯罪中,一般没有预谋,偶然性极大,往往当事人之间并无宿怨,发生矛盾时因双方语言过激或行为失控而导致犯罪。杀死四名同学的云南大学学生马家爵就是典型的一例。
(四)女性犯罪逐渐增多。有些女大学生追求物质享受,爱慕虚荣,看见别人用手机很时髦,在无钱满足自己欲望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实施盗窃,甚至从事裸聊、卖淫等违法行为而坠入犯罪深渊。
二、大学生犯罪的成因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不容忽视。
首先,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改变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说明人的一切活动都具有鲜明的社会性色彩,只有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正是社会上这种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风气刮进了校园,动摇了“象牙塔”内众多学子纯洁上进的思想,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诱发和刺激了大学生们去进行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大学生甚至抛弃了个人的基本道德,出卖肉体出卖灵魂。
其次,受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近年来,随着大学亚文化的发达,强化了学生的越轨心态、浮躁心态。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泛滥,色情、暴力、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网络对不健康文化的宣传等一些非主流文化和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对大学生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成为大学生犯罪的催化剂,诱导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最后,社会就业机会不足,也对大学生犯罪产生一定的影响。近几年来,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大学生找工作或找到较理想的工作已越来越困难,这使许多高年级大学生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产生焦虑不安、自卑等心理问题,并在一部分学生中引发了犯罪动机。
(二)学校教育管理的不足。一些大学生犯罪的案件,暴露出大学教育目前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
第一,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在当代大学教育中,学校相对重视专业教育,忽视德育教育和劳动教育,文化教育内容枯燥,形式单一,而品德教育又形式化,两者在一定程序上与实际脱节。德育和人文方面的课程流于形式,学生学习目的是考试及格,不要补考或重修,教师讲授限于完成教学工作量甚至带课费。究竟课堂教育效果如何,往往没有一套有针对性的科学的方法来衡量,因此学生心理和思想问题是否能够解决,可以解决多少也就成了很随意的事情。
第二,没有针对学生思想趋于成熟而又不完全成熟的特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许多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只是停留在形成文字的表象上,某些做基层管理的院系辅导员,其自身的素质也是可堪圈点的,是否胜任或适合在这个岗位工作也是值得商榷的。有的辅导员采取外聘社会人员或录用刚刚留校的毕业生,这种把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性弱化到一般事务性工作人员的层面亦是一种不小的影响。
第三,心理健康问题管理没落到实处。高等学校心理环境相对落后,心理调查工作滞后,心理干预无力。一些高校心理教育、生理教育或未开展,或刚刚起步,或心理咨询机构形同虚设,大学生思想上的迷茫、心理上的困惑、情感上的挣扎、就业上的压力得不到合理的宣泄和及时矫正。
第四,忽视普法教育,对广大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重视不够。一些高校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课程、课时、考核缺乏科学性,教学经费投入不足,使教学手段、内容等更新不及时,教学效果无法保证。
第五,大学管理上的漏洞也为大学生犯罪提供了条件。近几年高校的连续扩招,使得在校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多,后勤社会化等一系列改革使得旧体制下隐藏的许多问题逐渐显现,大学内部对学生的管理弱化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现在大学的校园管理、学生管理非常松散,跟班的教师与学生见面很少,辅导员有很多也要从事教学工作,以至于有的学生夜不归宿、逃课旷课、赌博醉酒等也无人过问。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
(三)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家庭是大学生身心成长的摇篮,是社会的细胞,人从出生到青年期,多数时间是在家庭中与父母一起度过的,而这一时期正是人的社会化最关键的时期,父母在孩子的成熟历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家庭关系对大学生犯罪有着深刻的影响。笔者从大量有关青少年犯罪的研究资料中发现,家庭与大学生犯罪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1、家庭教育的失当是大学生犯罪滋生的土壤。我国的家庭教育失当现象相当严重,主要存在教育方法有溺爱型、粗暴型、放任型。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不是漠不关心,放任自流,就是过分保护与干涉;不是专制粗暴、惩罚严厉,就是偏袒和溺爱。这种极端化教养方式很容易导致大学生养成自私、偏激、随心所欲、我行我素等不良品行,甚至于犯罪。同时,家庭教育的失当还表现在教育的内容上,在重学历证书、轻素质能力的现实压力下,家长关注的是孩子的分数,忽视孩子健康心理的发展、健全人格的培养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2、家庭结构残缺和家庭关系紧张也会影响大学生的成长。笔者调查发现,残缺型家庭、不和睦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因家庭暴力、婚外情、离婚、父母犯罪以及其它原因,使家庭完整性遭到破坏,既给子女心理造成一定伤害,又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了严重的缺陷。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悲观失望,痛恨父母,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反社会的心理。在这种环境下的孩子往往孤独怪癖,一旦遇到挫折,无法找人倾诉,很容易走极端。
(四)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欠缺。 首先,思想道德品质滑坡。主要表现为信仰发生危机,社会公德失落,道德评价标准错位。在社会变革产生的多元化标准影响下,市场经济孕育催生的新道德观念,如自主、竞争、效率等被嬗变为功利、金钱至上。超现实和畸形的需求和追求,致使家中的供给入不敷出,最终走上了诈骗钱财的犯罪道路。
其次,心理素质亟待增强。主要表现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上的不适应引起的焦虑惶惑,人际关系不良引起的苦闷忧郁,消费上的互相攀比导致的心理失衡,恋爱产生的心理困扰,日益激烈的竞争和就业压力带来的紧张压抑以及自我意识的片面性导致的个性迷失、社会适应性不强、自控力差等等。
第三,法律素质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我国高校开设的法律基础课属公共课,有的学校定为考查课。学生的学习态度不认真、不严肃;逃课、缺课、课上看课外书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些导致一些大学生法律知识的贫乏,有的大学生虽然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并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等,也没有形成法律理性思维的能力。以上这些素质的欠缺,构成了大学生犯罪的内在因素。
最后,大学生自我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价值观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自我价值出现了变化。大学生失业现象的频繁,他们的自我预期下降,这使他们极易产生消极颓废心理。面对改革浪潮,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就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这种倾向是对不承认合理的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的“反对”,具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而容易产生犯罪。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预防是减少犯罪的最有利的办法,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学校、家庭的任务,也是司法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任务。
(一)社会方面
1、加强对大学周边环境的治理,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大学的侵扰。大学多数处于城郊结合地带,有的个体商贩在学校周边开美容美发屋、影碟出租屋、黑网吧,有的开卡拉OK、夜市等摊点,社会闲杂人员在这些场所的不良行为,极易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此外,大学周边治安问题突出,盗窃、学生被打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呼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加强对大学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大学周边加大宣传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加强大学周边的治安联防、治保等群众性自治体系,为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司法机关积极协助学校管理,加大法制宣传,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司法机关由于自身工作特点,对大学生犯罪有更及时、更直接的了解,可以为学生及学校提供相关信息,引起学生及学校的警觉,有利于犯罪的预防。司法机关对已犯罪的大学生要根据情节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法定情节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能对大学生犯罪实行特殊保护,否则将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纵容犯罪大学生产生侥幸和放任心理,也将有损法律的威严,亵渎公平正义在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司法机关应经常在大学校园宣传犯罪的危害,宣传法制思想。学校应根据对以往大学生犯罪的分析研究,制订一些有效的、能约束大学生犯罪倾向的措施和方法。
(二)学校方面
1、加强高校德育工作是预防的基础。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奋斗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大学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他们受环境影响非常大,而这一时期又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必须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学生明确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自尊、自爱和互爱的意识,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袭。
2、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密切关注有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大学应当在学生刚进校时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心理测试,学校对学生直接管理者(比如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应当了解所管理的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这样,一方面管理者在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管理时可以采取特殊管理方式,以免对该类学生进一步的刺激,另一方面学校在以后的相关活动及教育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地对该类学生采取有效的引导及矫正。笔者建议,将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变成学生入学时的一项必经程序,心理测试的进行应当像目前学生入校前进行的体检一样进行。
3、完善和落实大学生心理救援机制。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帮助学生实现正确的心理迁移,让心理咨询走进课堂。学校要将心理教育切实落到实处,不要流于形式,采用案例教学,增加学生兴趣。要建立以宿舍、年级、学校为单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和调整。学校应当有固定的心理咨询机构,使学生有了心理问题可以及时得到解决,避免心理问题的积累酿成犯罪。同时,学校要大力向学生宣传心理咨询机构,鼓励学生到该机构进行咨询,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实践中,许多在校生根本就不知道学校的心理咨询机构在什么地方,还有些人并未正确地认识该机构,认为去该机构咨询就是心理变态或是不光彩的事情,这些都需要学校给予学生以正确引导。
4、进行生理知识教育是预防的补充。在校大学生年龄一般都在20岁上下,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和青春期,许多犯罪,如性犯罪,大都是在人的青春期发生的。目前我国学校中包括大、中、小学校都未能认真进行生理健康教育,尤其是性知识宣传教育的严重缺乏,易使求知欲和好奇心甚强的学生产生错误的认识。鉴于此,切实实施生理卫生知识教育,将有助于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发生。
5、深化法制观念教育是预防的核心。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和以案说法的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和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意识。高校除正常开设法律课程教学以外,还应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积极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将法院的有关大学生犯罪的案件,放在大学校园内公开审判,现身说法,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所办案件,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结合起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6、丰富校园活动及社会实践,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由于课余时间的增多,许多学生不知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再受到一些不良习惯的影响,易产生堕落、腐化的生活习惯。因此,学校应当关注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丰富的学校活动。一方面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可以转移学生对不良嗜好的注意力,释放心理压力;另一方面,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交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消除对社会现状的片面理解和反社会情绪,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勇于面对挫折,敢于承担责任,保持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心理。
(三)家庭方面
1、家长应学会科学教育子女。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父母可以通过某些培训机构学习正确家庭教育,实现科学的子女教育方式。其次,笔者建议在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体系。具体而言,在小学或是初中、高中建立家庭教育培训或指导机构,定期组织学生家长进行有关家庭教育的培训。由于各个家庭的具体背景不同,每个家庭所需要的具体教育方式、内容也有所不同,所以学校还可以依据家长的请求有针对性的“下处方”。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家庭教育的问题,避免家长的盲目探索给孩子的成长造成的危害。同时,由于学校是育人的主要机构,拥有丰富的育人经验、理论和人力资源,通过学校的家庭教育培训或指导机构的活动,可以使家长获得更有效的信息。而且,这也是学校教育的一种延伸,并有利于对学校教育的配合,形成全方位的健康教育,避免对学生教育的错位而给学生造成的价值观、人生观、心理方面等的冲突,也有利于健全人格的形成。除此之外,社区、基层司法机关、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等组织都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自己的方便资源开展有关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2、残缺家庭、关系不睦家庭的教育应特殊对待。在家庭面临重要组成人员的逝去或父母感情破裂离异时,应提前和已经成人的孩子进行沟通,如果将自己的想法和需要告诉他们,让他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作为父母应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即使夫妻发生争吵和矛盾,也应避讳有孩子在身边。父母发生婚外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旦被子女发现,将会对他的家庭观、道德观产生重大的影响。夫妻之间若感情完全破裂,应采取合法手段解决问题,家庭暴力和婚外性行为只会将矛盾激化,还会影响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
(四)大学生自身方面
1、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自身修养。大学生要在思想道德上下功夫,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精神境界;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奢侈浪费,不爱慕虚荣,不慕名利地位,把人生的价值体现在刻苦学习、开拓创新中;要不怕吃苦,经受住苦与累的考验,勇于挑重担,以俭为荣,以苦为乐。
2、加强文化学习,拓宽知识面。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文化层次,才能称得上是“真材实料”。大学生要利用大学时代这一大好时光,扎扎实实地学好基础知识,力求掌握精深的专业知识。大学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更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仅现在要学习,将来仍然要学习。
3、不断提高心理素质。大学生要提高心理素质,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始终保持开阔的心胸,提高对心理冲突和挫折的忍受能力,热爱生活,热爱学习;要充分认识自己,正确估价自己,有自知之明,不自卑不自负;要积极交友,宽容待人,善于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相互帮助,相互学习;要积极培养自己的各种兴趣爱好,如琴棋书画,参加有益的娱乐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要多读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陶冶情操,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学会思考,爱动脑筋,学会全面分析复杂问题,要有遭受挫折的思想准备;要积极参加劳动,在劳动中吸取教训,接受艰苦的磨炼;要从尊敬长辈、尊敬老师做起,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爱护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品质。
4、提高法律意识。大学生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5、提高身体素质。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各种压力对尚未成熟的大学生的身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大学生一定要有好的身体,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所用。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是塑造健康体魄的一个途径。好的身体除了锻炼外,还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少喝酒,少上通宵网,少吃零食,预防病从口入是要本。大学生要对自己的身体有清醒的认识,有病早治,还要有一定的保健意识,防更重于治。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成长中的大学生正面临着心理、生理的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正处于人生重要的转折点。面对这个特殊群体所出现的问题,家长要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活动,同时改进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整体素质。家长不仅要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更要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相互尊重、充满爱意的家庭关系,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通过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与引导,使大学生把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活动中去。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帮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帮助学校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同时,学校、家庭、社会还应加强合作和联系,形成立体空间预防保护体系,共同做好大学生的教育工作,让这些“天之骄子”正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