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男子拒不支付工人工资5万余元被判刑

2016-08-02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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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7日上午8:30,“消失”一年多的陈某准时出现在竹山县检察院检察官面前,随后在检察官陪同下迈进了竹山县看守所的大门。

  今年刚满40岁的陈某,竹山县城关镇人,大学文化,曾当过教师,后下海经商,在十堰市茅箭区经营一家服装加工厂,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

  因拒不支付工厂十余名工人工资5万余元,2014年12月16日被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判决后,陈某始终未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2015年3月17日,竹山县司法局向十堰市茅箭区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茅箭区法院于2015年4月25日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但陈某因下落不明,法院裁定一直未能得到执行。

  2016年3月,竹山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检察官们在核查中发现这一情况,遂牵头召开公检法司四家专题联席会议,决定为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将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将陈某收监执行。

  随后,公安机关对陈某采取了网上监控措施。该院在进一步走访中了解到,陈某的妻子在县城某学校教书,但2015年至今工资全部被法院扣押用于偿还债务,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

  该院干警了解情况后,想方设法帮她向法院提出申诉,返还了部分生活费用,缓解其家庭生活压力。陈某妻子深受感动,告知了陈某的联系方式并协助司法机关共同将陈某劝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