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 422624
份号
密级 ☆
急缓
竹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竹法(2018)43号
竹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诉讼费、执行款物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人民法庭、院直各单位:
为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诉讼费收取、执行款物管理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经研究,特成立竹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执行款物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申宏 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组长:贺家诚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段宗海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杨 森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袁智禄 办公室负责人
梁 勇 监察室主任
朱名彬 审判监督庭庭长
梁自勇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诉讼费、执行款物清查的日常工作。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竹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