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碍于情面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欠款,真是太谢谢你们了......”4月1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刘某将一面绣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送到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干警兑现其权益表示感谢。
该案系劳务合同纠纷,刘某长期在其哥哥刘某新、其嫂王某经营的砂场务工,经结算,刘某新应支付刘某劳务费11万余元。后刘某新亡故,刘某多次向王某索要劳务费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向刘某支付劳务工资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执行和解。但王某后续仍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考虑到亲戚关系,刘某碍于身份不愿再与王某接触,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与王某沟通,同时进一步加大查控力度。不久前,刘某听闻王某欲出售其自建住宅,根据这一线索,为防止王某转移财产,执行干警立即派人查封王某住房。迫于执行威慑,王某再次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亲缘关系,以情动人、以法明理,再不懈努力下,王某当场履行2万元,刘某看到王某的还款意愿后,与其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王某分月支付剩余案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法律并非冰冷无情,竹山法院干警本着“化干戈为玉帛”的原则,妥善处理了该起劳务纠纷,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执行温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