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执行申请人田某姐弟俩从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领过7万元执行款时,姐姐对弟弟脱口而出:“弟,看到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不是咱父亲当年逃避执行,今天也不至于9万元执行款只领了7万元,真是悔不该当初,今后做人还是脚踏实地的好,我们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执行法官听完姐弟俩的话说:“只要你们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就会终身受益的。”
事情是这样的,三年前,田某姐弟俩的父亲田大某建房时,贤某在为其施工过程中受伤而诉至本院,本院判决田大某赔偿贤某损失2万元。田大某为规避法院强制执行,就与其妻子杨某(田某姐弟的继母)合意在诉讼前将房屋以28万元的价格虚假地卖给了杨某的哥哥,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最终导致贤某的执行案件因田大某无履行能力而一度无法执行。贤某对此欲哭无泪,法庭也无力将此案款执行到位。
然而,就在一年前,田大某在自家洗浴过程中因煤气中毒身亡,田某姐弟俩将煤气热水器销售商及继母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最终判决销售商赔偿田某姐弟俩9万元损失,继母杨某赔偿5万元损失。经法庭多方努力后将销售商一方该支付的9万元赔款执行到位,并从其中强制执行了田大某生前应付给贤某的赔偿款2万元。现如今,田某姐弟俩的生父已死,房子又落入继母哥哥手中,田某姐弟俩明知当初父亲的卖房行为是虚假的,且是为了规避法院执行而为的恶意转移财产行为,但因为当时没有极力阻止,才导致现在父死房无、人财两空的结局,而最终应付给贤某的2万元赔偿款也没有逃掉。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始姐姐对弟弟说的那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