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秦古法庭庭长程贤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诉前调解,妥善化解了甲女与乙男因同居关系引起的涉及感情及财产纠纷,及时有效地控制了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甲女与乙男相识多年,两人今年年初一同到外省务工,不久即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期间,两人之间感情产生矛盾,甲女于近期提出分手。乙男不同意分手,多次扬言将采取暴力行为、跳车以死相逼,并随身携带凶器对甲女纠缠不休,欲迫使甲女继续与其保持恋爱关系,但甲女坚决不同意乙男的要求,二人为此在务工地闹得不可开交,并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当地公安机关调解无效后告之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12月22日晚,双方一同来到秦古法庭提出诉求,接待他们的程贤林见二人均鼻青脸肿,且乙男情绪异常激动,敏锐地意识到事态严重,在经过耐心劝导,双方情绪得到缓和后,程贤林让他们先去检查伤情进行治疗,待后再来法庭调解处理。随后,程贤林立即召集干警商讨调处对策,并邀请相关村干部协助做好矛盾化解工作。12月27日下午,甲女与乙男又一同来到了秦古法庭,经过深入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二人之间的感情及财产纠葛得以彻底化解。
多年来,秦古法庭秉承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对各类敏感矛盾纠纷保持高度警醒,本着防患于未然的态度,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将涉诉矛盾尤其是有民转刑可能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