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人民法庭荣获得胜镇2016年度“红旗单位”

2017-03-0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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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得胜人民法庭被得胜党委、政府联合授予2016年度“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得胜人民法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