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庭多级联动庭前调解化纠纷

2015-05-1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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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以后还是好邻居”,4月27日,在城关法庭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原告赵某和被告苏某说笑着从竹山县某村委会办公室走出来。

原告赵某与被告苏某系同村村民,2015年3月10日,赵某与苏某因土地边畔栽树问题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致赵某受伤。赵某受伤后,在竹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天,支付医疗费2000余元。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引起诉讼。纠纷发生后,经村支两委及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考虑到此案系邻里纠纷,案件标的虽小,但分歧较大,且双方以前因其他事情发生过矛盾,积怨较深。为了彻底解开双方的心结,消除隔阂,办案法官决定组织村支两委及乡镇领导进行一次庭前调解工作。通过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及长达2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不仅就本案达成了协议,而且冰释前嫌,化解了多年的积怨。

近年来,城关法庭始终牢记“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庭前调解和联动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在便民利民上出实招、求实效。加大巡回法庭办案力度,组织法官到到田间地头就地办案,与老百姓面对面进行矛盾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百姓身边,切实方便群众诉讼,确保司法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尽量让当事人早日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