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先予执行腾退1.2万余平米砂场,助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

2024-05-14 15:18
来源: 竹山法院
浏览: 569作者: 余禄、柯双喜、方敏

  5月13日—14日,竹山法院组织25民干警对竹山某沙石料有限公司12000砂场采取先予执行强制措施,依法拆除场内机械设备、临时建筑并腾退留存砂料堆,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2024年4月,原告某投资公司与被告竹山某沙石料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砂场占用其土地影响项目建设为由,提供足额担保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请求对涉案砂场予以腾退。竹山法院受理该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砂石料公司涉案土地使用未经审批,主管部门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原告所建设项目系招商引资项目,已与招商引资企业签订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若不腾退涉案砂场将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符合情况紧急情形,遂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裁定生效后,沙石料公司未主动履行,投资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保障执行行动顺利推进,在执行局周密部署下,25名执行干警分为四组,依次设置现场警戒线、清理登记涉案物品,协调指挥清退并做好维稳应急处突工作。为保证司法公开透明,此次执行行动还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公证员见证执行。在全程监督下,执行现场的物品清点、登记造册、卸载搬运、交接存放均合法规范有序。

  炎炎烈日挡不住执行脚步,在历经两天加班加点的执行工作,目前涉案砂场腾退已基本结束。该案顺利执行为企业生产经营赢得了时间,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下一步,竹山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