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竹山县法院把“十星级”文明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载体,深深根植于队伍管理,大力实践于创先争优,通过开展十星级单位、十星级党员、十星级法官、十星级书记员、十星级法警等系列创评活动,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是科学设星。按照体现时代特征、彰显丰富内涵、突出创建重点和符合法院实际的要求,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工作绩效、文明行政、机关治安、机关管理、机关建设、机关生育、职工教育、文明创建确定为十星级单位创建内容,将信念、宗旨、敬业、学习、绩效、创新、道德、服务、奉献、法纪确定为十星级党员创建内容,将道德法纪、爱岗敬业、团结互助、求真务实、严肃执法、廉洁奉公、计划生育、服务宣传、安全环卫和文化娱乐确定为十星级法官、书记员和法警创建内容,每个星均制定明确的创建标准。十星设置和创建标准,根据时代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增强“十星级”创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严格评星。“十星级”评选实行百分制,每星均为10分,得8分以上方可得到该星,按照单位或干警自评、全院干警民主测评、党组集体评定、公示评选结果的程序进行评选,并坚持做到口头评议与书面测评相结合,个人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党组审查相结合,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三是高调授星。十星等级确定后,制作“十星级单位”匾牌和“十星级党员、法官、书记员、法警”证书,发出书面通报和公开上墙,并采取开会集中授星的方式授星授牌。“十星”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单位或干警总数的60%,对达到“十星”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为“十星级创建示范单位”和“十星级创建示范标兵”,切实增强争创“十星”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四是规范管星。成立“十星级”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由政治处具体负责“十星级”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工作,建立“十星级”创建档案。“十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评定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年一评、一年一定,每年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增星减星。
五是大力用星。“十星级”文明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单位和个人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干警绩效考评和其他评优表模工作的管理体系,与干警晋职晋级、提拔任用紧密挂钩,对少于7星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