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013-04-23 10:01
    浏览: 855

竹山县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自2007年成立以来,共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739件,提供技术咨询542件。

通过分析,发现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设施不完善。司法辅助办公室成立后仅配备1名工作人员,且多年没有轮岗,面临队伍人力不足和断层问题,同时对现有人员培训少,摇号机、摄像机等硬件配备不全,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司法辅助人员专业技术不强。从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人员一般从法官中选任,没有丰富的司法技术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资质证书,除开展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事宜外,为审判工作提供技术资询、技术审核服务不够。三是近距离选择鉴定机构不便。竹山本地的鉴定机构偏少,就近选择鉴定机构余地小,随机确定鉴定机构时选中外地的鉴定机构比率较大,无形中增加当事人负担,延长委托案件期限,不能实现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宗旨。四是委托手续不够规范。目前法院司法技术委托书没有统一范本,且内容过于单一,特别是对委托方和受托方权利义务少有约定,对外委托手续简单随意。五是对鉴定瑕疵约束无力。受制度设计和法院职能所限,对受托鉴定机构存在的鉴定不及时、鉴定文书不规范、鉴定结论不明确等影响案件审理问题,法院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和钳制。

为此,该院建议:一是加强司法技术队伍建设,配足司法技术人员,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专业培训,落实技术职称和相应待遇,提升司法技术工作服务质量。二是加大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建设投入,提升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保障水平。三是建立法院监督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制度,赋予法院监督受托机构开展委托事项的权利,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公信力。四是完善审鉴分立、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程序、协商确定鉴定人等对外委托工作的各项制度,提高对外委托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