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见成效

2014-02-1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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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中,竹山县法院方治平同志撰写的(2012)鄂竹山民初字第2410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近年来,竹山县法院在裁判文书制作、审核、评查等方面多措并举狠下功夫,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促进全院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标准。严格依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与制作》和《裁判文书写作基本要求》,对裁判文书的用纸规格、字体、地方性用语、证据在文书中的列举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做到外观整洁、层次分明、文句通畅;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体例,从事实和证据的认定、裁判文书的说理、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的表述等方面,对文书制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是严把裁判文书审核关。所有法律文书一律先由承办法官撰写,接着由书记员对文字、标点符号等进行仔细校对,再由庭长对法律适用、逻辑说理、实体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最后由分管院长进行审核签发。通过逐级审查,杜绝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问题,确保送达至当事人手中的都是语句凝练、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法律适用无误的“精品”裁判文书。

三是建立裁判文书评查机制。按照院审委会讨论通过的《法院裁判文书评查办法》,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裁判文书的初评,裁判文书质量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最终由院审委会评定。实行一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对错、漏裁判文书严格扣罚,对优秀裁判文书给予通报表彰。通过日常评查,集中复查,进一步提高干警对裁判文书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升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和水平。

  四是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以司法公开为契机,建立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裁判文书外,其余生效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加大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法官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把司法置于阳光之下,以公开促进公正。

五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定期组织一线办案人员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意见及各类诉讼文书样式,并开展以裁判文书讲评、以查代训等多种形式,强化裁判文书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同案裁判文书竞赛活动,并邀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的法官讲授文书制作方法、技巧,提高文书制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