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锲而不舍执结一起旧案

2019-04-16 10:23
来源: 竹山法院
作者: 卢定龙 南金俭    浏览: 652

“你好,请问是肖某吗?我是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你的案款到账了来领一下。”4月10日下午,随着10万元案款划入申请执行人肖某的账户,一起历经6年之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013年5月11日,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水泥从竹山县城关镇出发往竹山县溢水镇方向,并雇请申请肖某随车为客户装卸水泥。当车辆驶至半途,因车辆刹车制动故障,肖某跳车致伤。经判决唐某需赔偿肖某各项损失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未积极履行赔付义务,2014年3月,肖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实施庭执行干警随即奔赴被执行人唐某位于深河乡青龙村的家中,此时唐某已外出,下落不明。执行干警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唐某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其家进行了搜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鉴于此,该案依法中止执行。在中止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唐某的下落及银行的账户流水进行查询,均未有所获,时间虽然过去了几年,但原承办法官始终对该案放心不下,今年3月29日办案人员会同当地村干部找到被执行人亲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多方面做工作,终于电话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唐某,电话中经承办法官晓以利害,告知其继续逃避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唐某当即表示立马积极筹款,鉴于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和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肖某同意被执行人唐某赔付10万元了结此案,4月10日被执行人唐某在其亲属的帮助下将筹集到的10万元案款交至本院,该案执结。

六年的坚持,六年的努力,这一切只是法院执行的一个缩影。尽力兑现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位执行干警孜孜不倦的追求。让当事人胜诉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他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