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竹山县法院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推行“五零”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司法为民的效果和水平。
一是司法服务“零距离”。加强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便民窗口”建设,完善接待、咨询、立案、导诉等“一站式”服务,公开便民联系信箱和法官联系电话,在各法庭开设“假日法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在偏远村组聘请诉讼联络员,坚持巡回立案、就地办案、上门送执行款、发放便民联系卡,尽量便利群众诉讼。今年以来,上门兑付执行款170多人(次),发送便民联系卡5000多张,巡回办案比例达到72%。
二是办理案件“零积压”。实行一案一份案件审理进度表,随时对照检查办案进度,并采取院庭长催办、网上提醒等方式督查承办人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审理时间。出台《审理、执行期限审批办法》,明确审批范围,严格审批程序,杜绝人为超审限。扩大简易程序审理范围,强化审前权利义务告知、法律释明、证据交换、调解和解等工作,提升庭审效率。今年以来,审结的案件无一超审限,适用普通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比法定审限分别缩短76天、44天。
三是执行工作“零懈怠”。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和反规避执行活动,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于11月初启动为期一年的专项执行活动,首次公布40名失信公职人员名单,依法对6名暴力妨碍、抗拒执行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在12月初启动的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中,拟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人,予以司法拘留惩戒141人。
四是诉调对接“零缝隙”。构建以法庭、司法所、村(居)委会为核心,以平安中心户、组、村、乡(镇)为主要层次的四级大调解网络,各法庭指定一名副庭长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业务培训、联络协调等工作。坚持在诉前引导当事人直接通过民调组织解决常规、简单民间纠纷,在审理中根据案件情况适时邀请民调人员和有关人士参加调解,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始发地,化解在萌芽期。今年以来,通过诉调对接途径化解纠纷958起。
五是法治宣传“零盲区”。紧紧抓住新闻媒体、企业校园、法庭庭审、巡回审判、接待窗口等法治宣传阵地,深入开展“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和法律“六进”活动,采取以案讲法、发放资料、报道案例、现场答询、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案件公开开庭率为100%,组织代表委员、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旁听典型、重大案件庭审80多场,在案发地开庭400多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0多次,免费发放便民法律手册1500多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