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法庭四项措施助推调解工作

2014-07-1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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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竹山法院得胜法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定纷止争。今年上半年,该庭调解结案55件, 调撤率达72.37%,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公平、自愿、信赖原则进行调解。该庭以“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假如我是当事人”等系列活动为载体,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不徇私、不偏袒。对双方当事人以诚相待,用诚心换取当事人对法官的理解和信任,打好调解工作的情感基础。

二是建立“四调合一”的联动机制。得胜法庭、辖区综治办、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建立联动机制,多方联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及时化解矛盾,真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每起案件的始终,不让当事人的意见边缘化。6月份以来,该庭配合派出所调解侵权案件2件,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是积极探索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效率。该庭要求法官在立案阶段就认真研究每起案件的特殊性,深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以教育、引导为主,以排忧解难、平息矛盾为目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引导当事人认清是非责任,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利弊,按照最能接近双方当事人意愿的路径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确保民事调解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杜绝民调变“空调”现象发生。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增强案件调解的社会效果。该庭以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深入乡村、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入社区、农户开展调解工作,寓教于行,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此外,该庭积极推行诉讼调解回访制度,定期对调解结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保证调解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胡克文、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