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院领导接访工作的通知

2018-01-10 16:04
来源: 竹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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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缓

竹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竹法[2018]2号



竹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做好院领导接访工作的通知

 

各人民法庭、院直各单位:

根据竹山县委办公室竹办文[2017]29号文件精神,2018年上半年继续落实院领导定期在院信访办公室接待信访群众工作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领导接访日程。院信访办公室年初编排上半年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信访日程表,并通过院宣传显示屏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做好领导接访服务。院领导按照接访日程表安排,按时到院信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并负责当周重大信访事项协调督办,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访,当班领导自行协调换班接访。接待过程要做好登记,维持秩序,接待结束后及时整理接访的有关材料,交办相关责任单位。

三、依法处理信访事项。院领导接待处理的群众信访问题交办后,各责任单位要实施领导包案制度,落实“四定三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案件处理、包人员稳定。对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相关单位必须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一般信访事项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按领导批示限定时间办结,并及时向院信访办公室报送结案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案的,要报送情况说明,同时,采取得力措施,稳定上访人员,确保在90日内处理到位。

四、强化工作督办检查。院信访办公室负责院领导接待信访问题处理的督办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时结案并报告结果,及时将督办落实结果报告接访领导,并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办理领导交办信访事项的情况,重大信访案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专项督办。我院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不负责任久拖不决造成重访和越级上访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2018年上半年院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管理制度         接访工作       通   知

送: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                       

竹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2018年上半年院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

 

值班日期

值班领导

领导职务

1月8日

索明全

院党组书记、院长

1月15日

贺家诚

院纪检组长

1月22日

胡义武

院党组副书记

1月29日

王申宏

副院长

2月5日

郭声华

副院长

2月12日

龚国武

副院长

2月26日

段宗海

执行局局长

3月5日

周  勇

专职审委会委员

3月12日

杨  森

专职审委会委员

3月19日

朱玉成

政治处主任

3月26日

索明全

院党组书记、院长

4月2日

贺家诚

院纪检组长

4月9日

胡义武

院党组副书记

4月16日

王申宏

副院长

4月23日

郭声华

副院长

5月7日

龚国武

副院长

5月14日

段宗海

执行局局长

5月21日

周  勇

专职审委会委员

5月28日

杨  森

专职审委会委员

6月4日

朱玉成

政治处主任

6月11日

索明全

院党组书记、院长

6月25日

贺家诚

院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