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三期“法官沙龙”活动主题的
通 知
(总第54期)
时间: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15:00时
地点: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全照许
主题: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沟通能力的思考
参加人:院机关全体干警
特此通知。
研究室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刑事案件开庭人犯押解、强制执行中的拘留措施等都是司法警察的职责,人们习惯把司法警察和强制措施连在一起,司法警察展示在公众面前的也总是“硬”的一面。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除了要有强健的体魄、精湛的警务技能外,还应必备的素质是——善于沟通。
问题:1、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加强沟通能力的重要性?
2、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警务保障应当注意哪些方面的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