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再获市级文明单位殊荣

2013-01-29 10:17
    浏览: 330

日前,市委、市政府下发十文【2012】50号文件,竹山法院再次被命名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竹山法院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不放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不动摇,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的“双丰收”。在争创素质文明上,该院以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学习型”法院创建为平台,扎实开展法官沙龙、法官论坛、法官讲坛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认真落实各项禁令,建立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在争创司法文明上,该院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的政治使命,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社会矛盾调节器、减压阀作用,能动履行审判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争创形象文明上,该院加强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便民窗口”建设,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持续开展“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扎实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幸福指数。在争创物质文明上,该院以“两庭”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改善办案办公条件;建立荣誉室、法官书屋、法官活动室等文化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建筑装饰中充分展现法院特色,把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在争创精神文明上,该院依托“十星级”系列创建,组织开展 “十星级机关”,“十星级党支部”、“十星级党员”、“十星级法官”、“十星级书记员”、“十星级司法警察”、“十星级居民户”等系列创评活动,形成健康文明、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