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后,竹山县法院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新发展。
一、坚持“三加强”,着力改善法庭司法条件
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改善人民法庭工作条件,夯实人民法庭工作基础和“底盘”。
——加强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一是成立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实施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使法庭建设有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有目的地进行。二是根据“两庭”建设的要求,做好法庭建设规划,科学有序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三是积极争取县级财政的资金配套支持,切实解决法院自身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四是按照智能化、信息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搞好法庭办公、审判和生活用区的设计,完善已建法庭的基础设施,加强拟建法庭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法庭的信息化建设。目前,该院已建成了局域网,并与法庭实现了连接,网上立案、网上办公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但法庭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偏低,资源应用效率不高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为此,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化的普及工作,在电脑配置上向法庭干警倾斜,加大陈旧信息化设备更新力度,保证人手一台质量好、运转快的电脑。在安装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后,要达到人手两台的标准。二是加强电脑应用技能的培训,提高案件网上管理的效能,加快法律文书远程签发打印的运作进度。三是加大法庭网络应用的考核力度,提高法庭信息化资源的应用效率,以改变法庭干警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提升法庭司法审判和司法管理的水平。
——加强法庭的文化建设。优秀的法院文化能够提高干警勤勉敬业、团结进取、无私奉献、昂扬向上的职业精神,达到与审判工作相得益彰、互促互进的积极效果。具体到法庭来说,该院将根据法庭实际,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法庭”为载体,全面提升法庭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职业道德和文化品位,组织法庭干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大力塑造法庭的精神文化。二是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建立健全符合法庭特色的规章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使法庭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大力塑造法庭的制度文化。三是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依托,加强法庭审判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建设,在建筑装饰中充分展现法庭特色,规范法官的举止行为,大力塑造法庭的仪式文化。
二、坚持“四强化”,进一步加强法庭队伍建设
该院人民法庭除承担全院半数以上的业务量外,还担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参与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等职责。如果没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素质高的法庭法官队伍是不可能出色地完成如此繁重而又光荣的任务的。因此,队伍建设是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环节。
——强化法庭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各法庭组织干警开展每周不少于半天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关于党的中心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并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庭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主动投身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三是树立和宣传法庭法官的先进典型,教育法庭干警从身边的榜样学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争当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模范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标兵。
——强化法庭干警的综合能力。一是坚持把那些学历较高,工作勤恳,安心基层的年轻同志和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同志充实到人民法庭,把法庭作为锻炼人,培养人的基地。二是采取各种措施着力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比如,制定法庭干警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建立院领导联系法庭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到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制度、简易案件庭内研讨制度、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制度,组织法庭开展庭审观摩、庭审竞赛、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引导法庭干警参加“法官论坛”、“法官讲坛”等栏目,着力提高法庭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撰写裁判文书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及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司法能力。
——强化对法庭干警的管理与考核。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工作规则、司法为民措施、立审分立制度、审务公开制度、诉讼费管理办法、涉案款物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等司法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用制度来考核工作绩效,用制度来保证司法廉洁,克服法庭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随意性,使法庭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有章可循。二是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年初由分管领导与各法庭庭长签订《百分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季度由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量化的任务和职责,对法庭庭长、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进行分类考核。对庭长重点考核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领导水平等,对审判人员重点考核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等,对书记员重点考核法庭记录、档案装订、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等,考核结果作为法庭单位和干警个人评先表模、晋升提职的主要依据。
——强化对基层法庭的政策、待遇倾斜力度。科学核定和足额保障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经费,保证法庭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职级晋升、评先表模、外出培训、物质装备等方面向法庭进行倾斜,尽量缩小法庭和院机关的差别,使法庭真正成为培养人才、施展才能的大舞台,使干警能自愿到法庭工作,安心在法庭工作。尝试推行法庭干警的奖金分配高于院机关业务庭、法庭干警办案补助和生活补贴、法庭干警定期轮岗、从法庭法官中选拔人材等多项举措,鼓励干警加入基层法庭队伍中。
三、坚持“五好要求”,全面发挥法庭职能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人民群众这一优势,最大限度地放大人民法庭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
——系好廉洁司法的“安全带”。加强法庭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要求干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警醒、相互帮助、相互提示、相互监督,通过清廉高效的司法活动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通过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树立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力。
——当好维护社会和谐的“防火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能动司法”上下功夫,研究制定推动辖区经济发展的方法对策,积极应对辖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掌握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辖区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在稳定与和谐的环境中得到贯彻落实。
——当好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力军作用,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工作原则,协调、动员、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具体矛盾纠纷的化解中来,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当地,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尤其是在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尽可能地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把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审判工作的成效上,体现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上。
——当好修复社会关系的“平衡器”。在各类矛盾中找准主要矛盾,再在主要矛盾中找准矛盾的主要方面,然后在矛盾双方中寻找平衡点,辅之以有效的手段将矛盾予以化解,将失衡的人际关系修复到和谐状态。尤其是对在当地社会影响大、极易引发社会动荡的群体性事件处理上,注重用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民转刑”的发生,尽可能地修复社会关系。
——当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员”。通过巡回就地办案,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途径,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用生动的审判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他们掌握政策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他们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和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民调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的法律水平,使他们成为化解“三农”矛盾的又一股重要力量。
总之,该院将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全面发挥人民法庭各项职能,努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