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竹山县田家坝镇腰店村小学学生陈康等人乘午饭之机溜出校门,到校门前河滩中洗澡不幸溺水死亡,其他同学立即回校向校方报告。校长速派人将陈康尸体运回学校,并将情况通知家长、向上级报告。
县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陈康母亲闻讯赶到学校后因悲痛过度,一直昏迷不醒,其两个姑姑以陈康父亲陈启勇在外、无人作主为由拒绝参与处理后事。学校只好购回棺材将陈康尸体收殓,停放在学校里,在校学生被迫全部放假。
在当地政府牵头组织下,迅速成立了善后工作处理小组。工作组从6月1日下午1时开始做工作至次日8时,但无任何进展。正当各方束手无策之际,田家坝镇党委、政府电话通知法庭,速派人参与善后处理工作。田家法庭接到电话后,庭长袁智禄亲自带两名干警前往协助。三名干警在了解案件真象后,积极出谋划策,召集死者的亲戚、朋友、邻居召开座谈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从民法的角度分析死亡原因与学校责任,并从刑法的角度分析停尸闹丧的法律后果。整整5个小时的座谈会,死者的亲属明白了,朋友、邻居清楚了。最后终于达成了由学校承担棺木、另给予死者亲属5000元补偿的协议。至此,一场随时可能由民转刑的突发性事件,在田家法庭耐心释法下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