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6日召开的得胜镇2017年工作总结会中,得胜人民法庭荣获“得胜镇2017年先进单位”、“得胜镇2017年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庭长胡克文被授予“得胜镇2017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过去的一年里,得胜法庭在县法院的领导及得胜镇党委委、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协调配合支持地方工作,为法庭辖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作出了突出贡献。此次获奖不仅是对得胜法庭2017年全年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庭2018年继续保持昂扬斗志的激励,得胜法庭全体干警将牢记使命,继续前进,为辖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