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古人民法庭辖一镇一乡,辖区人口众多,交通不便,民事纠纷逐年上升,为使纠纷迅速得以解决,维护一方社会稳定,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2012年市县两级法院会议精神,全庭干警经充分讨论决定,将立足案结事了,着力打造诉讼调解品牌作为2012年度的一个工作亮点。
一、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搞好诉调对接。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其他法院立案审理易加大诉讼成本的民事纠纷,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乡镇司法所、综治办、乡镇派出所的沟通与联系,力争在这些社会力量的配合及参与下,使矛盾得以调处,避免矛盾升级导致当事人诉讼到法院。对经人民调解组织、乡镇司法所、综治办、乡镇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具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二、着重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将“和为贵”的司法理念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一是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直接启动庭前调解程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和对立情绪,节约司法资源。二是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力求案件当庭调解达成协议。对开庭审理的案件,力争从实体和程序上当庭给当事人释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使双方当事人知晓法律规定,明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抓住时机以促成案件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助法庭调解。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乡镇司法所、综治办、乡镇派出所的沟通与联系,邀请他们协助法庭做调解工作,参与法庭调解。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可邀请那些处于当事人中间的通情达理、德高望重的第三者协助法庭调解。
三、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促使执行案件和解结案。对有机会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案件,尽量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包括争取社会力量协助做工作,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力争使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决不简单粗暴的进行强制执行。
(程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