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抚养外甥八年 索要3万元抚养费

2012-07-1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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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爷亲有叔,娘亲有舅。近日,双台法庭受理了一起很奇特的案件,舅舅抚养外甥女八年,时隔20年后索要30900元抚养费。

1992年4月,被告陈某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将出生不到2个月的女儿送给女儿的亲舅舅王某抚养。2000年,陈某将时年8岁的女儿领回。今年6月,适值女儿出嫁,陈某遂请王某喝喜酒,王某向陈某提出给付其抚养外甥女的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昔日比较和气的亲戚反目成仇。为此,王某一怒之下将陈某告上法庭。

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如果处理不当,将会无形中加剧亲情危机,如果开庭前能够调解,能最大限度修复双方的亲情。于是法官把突破口放在了情与法的结合上,并突出情的因素,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由陈某一次性给付3500元抚养费的协议,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粱自勇 金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