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院下发鄂高法【2014】114号文件,授予竹山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胡克文个人二等功。
近年来,胡克文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审判使命,坚持公正廉洁司法,高效文明办案,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的审判一线坚守奋战,赢得了全院上下和群众的认可与赞同。近两年来,曾获评竹山法院 “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和“十堰市优秀法官”。2013年,胡克文审执结各类案件185件,调解率达90%,案件数量和调解率在全庭乃至全院均名列前茅,所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还、改判,无一当事人缠诉缠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