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全省法院审管办主任培训班在武汉顺利举办,我院审管办主任梁自勇以“加强案件评查,提升审判质效”为主题,代表十堰法院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竹山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细化管理制度,努力推动“质量、效率、效果”三个指标相统一,坚持以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涉企案件质量、发回改判案件质量“四项评查”为抓手,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一、加强案件质量、文书质量、涉企案件专项评查
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院对审、执结的各类案件、文书实行上月结案下月送评。案件评查主要从办理程序、实体处理、卷宗归档等办案流程中涉及的全部内容进行全方位评查,坚持“一卷一评”;文书评查主要对裁判文书的首部、事实与证据认定、判理和法律适用,以及文书格式、程序和实体处理等进行全面细致评查,坚持“一书一评”;涉企案件专项评查主要依托我院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一案一评估”典型经验,为涉企案件办理进行“风险预判”,督促承办法官从助力企业经营出发,选择合适的办案时间、方式,坚持“一企一评”,一个案件涉及多个企业的要分别评查。以上所有评查按照优秀、合格、瑕疵、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每月通报一次评查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所有评查结果记入法官审判业绩档案。
二、加强发回、改判、再审案件评查
按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对二审发回、改判及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逐案评查,将每个案件发回、改判及再审原因逐项罗列,提交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追责、如何追责。另外,对于该年度被二审法院发回、改判案件达一定数量的法官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作为评先表彰对象,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通过倒查办案过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倒逼司法公正。
三、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为确保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先后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评查办法》《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办法》《发回改判再审评查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全方位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从2016年司法改革以来,竹山法院坚持把所有诉讼、执行案件全部评查,判决文书、发改、再审、指令审理案件评查率均达100%。自2017年以来竹山法院重在坚持考评结果运用,根据日常通报、系统提取的数据,每人每年一张“成绩单”,实行百分制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奖金、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