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的
公 告
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我院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县法院开通涉企司法案件投诉渠道。
投诉人可以通过投诉电话0719-4226059、邮寄信件等方式投诉。邮寄地址: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2组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人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纸质或者电子版投诉材料,材料内容如下。
(一) 明确的投诉对象;
(二) 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
(三) 必要的证据材料;
(四) 投诉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方式。
(五) 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竹山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