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推行廉政监督“明信卡”制度

2012-07-3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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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竹山法院将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作为深化监督的重要内容,并注重创新监督形式,于7月份开始推行廉政监督“明信卡”制度。

一是注重精巧化设计。外观设计上,一改过去用普通纸张印制廉政监督卡的做法,请专业设计人员用明信片的形式设计彩色廉政监督卡,在封面上印制了天平、法槌等代表法院形象的图案,并与县邮政局联合印制发行了双向免邮资“明信卡”,既增强了廉政监督卡的美感,也宣传弘扬了法治精神,不仅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也使当事人能更加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公开。内容设计上,将涉及法官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司法礼仪等十个方面的监督内容进行详细罗列,同时在“明信卡”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监督。

二是实行“隔手制”送达。针对以往由案件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径行送达廉政监督卡后,当事人不愿填写、填写不实,以及回收率偏低的弊端,实行“隔手制”送达,由院监察室统一发放廉政监督“明信卡”,通过“第三只眼”来监督法官的一言一行。各审判业务庭室在制作判决、裁定、调解、决定等有关法律文书报院办公室盖章时,由办公室保留一份送监察室,监察室依据文书向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寄发个案“明信卡”,能现场送达的直接送达,不方便现场送达的通过邮寄送达。

三是加强意见收集。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等收到“明信卡”后,对事先拟定好的监督内容通过直接勾选“是”与“否”来反馈信息,亦可附言、附信,用卡上自粘胶折叠粘贴投递,免邮资寄回。监察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明信卡”并呈报相关领导和部门,且每月对“明信卡”反馈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