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竹山法院宝丰法庭成功处理一起工伤死亡事件。经过宝丰法庭干警长达七八个小时的沟通协调与悉心释法,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
2014年3月10日下午15时,工人张某在孙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不幸从在建的三层楼上摔下来,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要求雇主张某赔付60万元。因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死者家属扬言不仅要停尸闹丧,还要拉着尸体上访。此事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当地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赶去做调解工作,但由于死者家属情绪极其激动,调解工作没有进展。3月12日中午,宝丰法庭接到宝丰镇政府的电话后,庭长袁智禄立即带队前去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袁智禄先尽量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然后耐心的向死者家属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几个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最终得到了22万元的赔偿金(其中5万元已经当场交付)。协议签订后,死者家属自行将死者尸体运回安葬。
一起可能酿成恶性事件的突发矛盾在宝丰法庭诉前调解下终于平息。近年来,宝丰法庭充分运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矛盾50余起,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社会稳定。(袁智禄,刘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