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竹山法院针对辖区山大人稀、交通不便、群众诉讼难等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司法为民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幸福指数,深受群众欢迎。
一、落实便民举措,把法庭搬进村头院落。在离法庭较远的乡镇集镇和居民集中区设立巡回审理点,每月定期深入巡回审理点受理和审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广泛发放印有干警联系电话的便民服务卡,使群众通过电话咨询法律和办理诉讼事宜。
二、加强法制宣传,让法律走进群众生活。深入开展“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和“六.五”普法活动,采取办法制专栏,送法上街头、进校园、进机关、进农家、进企业等途径,普及法律知识;强化以案讲法功能,选取有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有针对性地融入法律、道德宣讲,将庭审变成生动法制课堂。
三、强化诉调对接,借外力促进矛盾化解。在立案庭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在各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配备专人专门从事诉调对接工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法院与村镇、工会、妇联、民调组织的联系互动机制,推行人民调解员委托调解、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立案庭工作人员直接调解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增强处理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
四、注重司法救助,让司法关怀融进百姓心中。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群众提供口诉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加大诉讼费减免缓力度,有效维护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县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对接机制,积极协调司法机关为诉讼能力差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
五、推行阳光审判,把监督请进法院。坚持审务公开,实行受案范围、收费标准、办案流程、工作制度上墙,审判纪律、工作职责、个人信息上桌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聘请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执行活动,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重大案件、重大活动,定期深入镇村、社区、企业走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