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五分法”加强司法统计工作

2013-04-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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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司法统计服务领导决策和促进审判工作的作用,竹山县法院坚持“五分”工作法,切实加强司法统计工作。

一是分岗定责,加强工作保障。明确由分管审判管理的副院长主管司法统计工作,负责全院统计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事项。审管办为全院司法统计的职能部门,负责统计数据汇总上报、考评通报、统计分析等工作。各庭负责人为本单位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内勤负责本庭统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并对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

二是分类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采取定期集中讲解、每月现场指导、适时外出参训、经常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对司法统计人员分类别进行执行与诉讼案件统计、微机录入与手写填报、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对外公开与保守秘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三是分级审报,确保数据质量。实行统计报表三级审核制度,各庭当月限时上报的统计报表,先由庭长初查签字盖章后,交由审管办质审、汇总,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发,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实际。

四是分时评查,严格奖惩追责。对司法统计工作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坚持月通报、季核查、年终考核机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奖惩。对迟报、不报、错报的,实行扣目标分和罚款双重惩罚,并由单位负责人、统计员、联系领导承担连带责任,严禁利用司法统计虚构绩效,损害统计真实和公信的现象发生。

五是分析研判,扩大应用效果。由审管办以司法统计数据为主要依据,在面上定期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各类审判特点和质效分析,在点上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专题统计分析,达到每月发出一期案件特点分析通报、每季度发出一期问题研判专刊、每年撰写两篇以上专题分析调研文章,从而全面掌握审判工作发展特点、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加强审判管理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