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顺走极端 法官调解解心结

2012-10-3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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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竹山县法院田家法庭的积极努力下,一起因婚姻不顺而险些走上极端的事件成功得以制止。

2006年农历五月,年仅17岁的刘某认识了比她大10岁的张某。张某的成熟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刘某倍感爱情的甜蜜与家庭的温暖。于是两人一同前往上海打工并开始同居。后来他们便有了爱情的结晶并回家补办了婚宴。

婚后的生活是琐碎的,18岁的刘某还没来得及做好角色转变的心理准备,便已嫁为人妇初为人母。双方年龄的差距、家庭事务的琐碎让这对爱人开始了争吵打闹。可是为了孩子,刘某还是在法定结婚年龄满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为经济条件所迫,刘某独自前往上海打工,开始了夫妻两地分居的生活,两人联系越来越少,有了问题不能及时沟通,逐渐产生了信任危机。丈夫对自己的无端怀疑,让刘某感到失望。后来张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让年轻的刘某下定了离婚的决心。

为了挽救婚姻,张某选择了一条极端的路。在妻子孩子的面前,他用锋利的刀割自己的手臂,以期得到妻子的谅解和回头。可是,自残挽救不了破碎的婚姻。刘某不仅没有回到他的身边,反而更被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吓跑。

田家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流血事件,承办法官多方面多形式的做了调解工作,同时邀请了双方的亲友和村上的干部协同调解。最终,打开了张某的心结,同意和和气气同刘某离婚,并对小孩的抚养做了妥善安排。(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