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官跨省为当事人送执行款

2014-08-1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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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竹山法院执行局局长段宗海亲赴陕西省白河县将5万余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黄某家中,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和当地基层组织的一致好评。

今年69岁的黄某家住陕西省白河县,系聋哑人,与54岁的弟弟一起生活,两人均是单身,膝下均无子女。2013年8月28日,黄某因交通事故遗留八级伤残,经竹山法院审理判决肇事方赔偿其损失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支付部分案款后拒不履行剩余义务,黄某委托侄儿黄某某向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8月4日,该院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黄某某要求代领该款。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系高龄聋哑人,又是孤寡老人,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该院党组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派员到黄某家中,在当地基层组织现场见证下办理执行款交付手续。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熊俊宝、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