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编外“法官”陈应新妥处一起邻里纠纷

2012-03-0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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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29日,竹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应新及时化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扩大和升级。

2005年8月,竹山县双台乡渔塘村村民夏某将其耕种的土地与唐某的0.24亩土地进行调换,并签订了协议。2010年底,唐某要在调换的地方建房,渔塘村委会审查后,同意了唐某的建房申请,并将此地收回。唐某认为自己原来和夏某调换的土地应由夏某返还,但夏某不同意,为此引起纠纷。

人民陪审员陈应新知道后非常重视,立即邀请乡综治办人员、驻村干部和法庭法官深入到当事人家中,仔细地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现场进行了勘查,认为唐某有些道理。当场对双方进行谈心、沟通,经过陈“法官”入情入理的讲解和细心认真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事后,双方都由衷地对陈应新说:“你真是一名好‘法官’”。(柯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