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得胜人民法庭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使用“微信”进行远程开庭、视频谈话、线上调解,让远在广州的一名当事人在异地参加了庭审,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7年8月,原告周某乘坐其丈夫的车辆与被告全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全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周某无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周某以全某及其车辆所投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因全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住所地在广东省东莞市,路途遥远不方便来得胜法庭参加庭审,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得胜法庭采用微信视频远程庭审模式进行审理。法庭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核实后,庭审各方以网络和微信系统为平台参与到庭审当中,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笔录电子版通过微信发送至保险公司处进行阅读确认,整个庭审过程进展顺利。 利用微信视频开庭审理,既方便了远在外地的当事人诉讼,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也提高了法院执法办案效率,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