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在家庭关系中,婆媳关系也是难处理的家庭关系之一。近日,得胜法庭妥善调解了一起因婆媳关系不和而引起的夫妻离婚诉讼案件。
魏某与张某2014年在浙江务工相识并恋爱,于2015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夫妻双方感情融洽。因小两口长期在沿海地带务工并在浙江定居,而公婆大半辈子都在山村居住生活,所以儿媳与公婆无论是在生活方式还是在子女教育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婆媳关系并不十分和谐。今年春节期间,小两口将公婆接到浙江想一同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但这个春节过的不愉快。公婆和儿媳由于生活习惯无法达成共识,一气之下抱着自己的孙儿就回到了老家,并声称要自己带大自己的孙儿,不让儿媳照看,婆媳矛盾进一步加剧。张某居中协调,效果不佳,婆媳关系没有得到改善。魏某无奈,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
得胜法庭庭长胡克文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魏某与张某自由恋爱、自愿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魏某起诉离婚并非魏某的真实意思表示,魏某与张某的症结在于婆媳关系不好。于是,胡克文对症下药,首先做通魏某与张某的思想工作,指出双方要珍惜夫妻感情,增强家庭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多想想共同生活的幸福美好,不要轻率结婚,放弃美满的家庭生活,同时,也强调魏某要发扬传统孝道,发扬孝敬老人的美德,多担待公婆的不足,不要和公婆发生矛盾冲突;其次,胡克文又主动上门找到张某的父母并与其深入沟通交流,分析了婆媳之间的矛盾及产生的原因,在让两位老人熟悉法律的基础上以亲情为出发点,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落脚点,建议双方互谅互让,消除彼此的隔阂。
最终,在胡克文的调解下,魏某意识到了自己在语言上、行动上的不足,主动向婆婆表达了歉意;张某父母也表示今后会逐步转变自己的老观念、老思想,婆媳关系得到了有效地缓和。一起家务纠纷就此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