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15日至22日,湖北省竹山县遭受30年不遇的持续强降雨袭击,引发严重洪涝灾害,受灾涉及全县17个乡镇、6.7万户、25.9万人,成灾3.1万户,11.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过亿元。灾情发生后,竹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干警投身抗洪抢险一线,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暴雨洪水中谱写了一曲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乐章。本期信息择取其中的几个花絮,以期达到宣传先进事迹,展示法官为民情怀,弘扬抗洪精神,推动法院工作之效应。
天平在洪流中闪光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抗洪救灾侧记
今年7月15日以来,接连不断的暴雨肆虐着鄂西北美丽的山城——竹山县,无情的洪水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县上下险情迭发。险情就是命令!在洪魔肆虐的紧要关头,在人民群众处在最危险、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时刻,竹山县人民法院全院上下紧急行动,全力抗洪抢险,用行动诠释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一曲法官情系人民、同心抢险救灾的动人乐章在抗洪一线唱响。
大灾面前,科学应对洪涝突袭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洪涝灾难,竹山县人民法院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抗洪救灾上来,做到各项工作服从于防汛,服务于防汛,让位于防汛。该院及时启动抗洪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抽调干警组成抗洪救灾应急分队,全力投入到抗洪救灾的最前线。同时,加强法院自身的安全防范,在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开展全方位的险情隐患大排查,防止房屋漏雨倒塌、雷击、电器短路引发安全事故。
灾情发生后,所有干警取消周末和休假,坚守工作岗位。院长吴英忠亲自部署法院防汛工作,组织院机关和各法庭干警参与抗洪救灾。在抗击洪灾的这段日子里,他始终靠前指挥,奋战一线。7月19日上午,在竹山遭受新一轮强降雨袭击后,吴英忠第一时间赶到联系的溢水镇指导抗洪救灾。次日,又与县领导一起迅速赶往双台乡了解灾情,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7月21日下午5点多,吴英忠又陪同县长佘立柱奔赴出现重大险情的竹坪乡店坪水库指挥抢险,并担任店坪水库应急抢险临时指挥部副指挥长,一直奋战到第二天中午,在险情得到初步控制后,才返回县城。
鱼水情深,真情谱写爱民乐章
大灾面前彰显大爱。在抢险救灾、抗击洪魔的战役中,竹山法院干警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全力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竹山县秦古镇是这次洪涝灾害重灾区。7月18日,该镇遭受特大暴雨,全镇多处告急。险情就是集结号!秦古法庭庭长余禄迅速召集法庭三名干警于当日下午7时赶到抗洪一线,连夜冒雨深入到大堰、西岭等重灾村参与排查疏泄塘库堰5座,疏导转移群众20多人,参与民房倒塌抢救两处。当天晚上,余禄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一直坚守在抗洪阵地最前沿,一夜都未合眼。7月24日,因连续降雨,秦古镇双河村一两万立方米容量的水库出现了险情,库堤外沿大面积垮塌,水库随时可能出现溃堤,堤坝下居住的20余户村民的生命财产正受到严重威胁。接到镇政府通知后,余禄立即和镇政府干部火速赶到现场疏导转移群众,组织村民加固堤坝,经过5个多小时的奋战,终于将库险排除。此外,秦古法庭干警还多次到受灾地核查灾情,自7月18日以来共查看滑坡体4处、倒塌及受损民房10多处、受损公路10余公里,组织村民危房自救4处,疏导村民转移两处,每到一处干警们一边核实灾情,一边协同当地干部稳定灾民情绪,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既为下一步抗灾工作打实了基础,又有力鼓舞了受灾群众自救信心。
与秦古镇毗邻的得胜镇也遭受了这次特大洪涝灾害的袭击。7月22日,该镇境内再次突降倾盆大雨,短短3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文峪河村、八道村两个方位的河段山洪暴发,发生重大险情。下午5时30分,得胜镇政府通知得胜法庭庭长余明彬负责和镇党委副书记刘斌一起,前往八道村方向指挥抢险。余明彬接到通知后,当即放下手中的案件,和刘斌一起驱车前往灾情发生地,沿途指挥各村开展抢险自救。当警车行驶至石底河村时,公路已被山洪冲毁,车辆无法前行,好在该路段通讯没有中断,他们随即用电话指挥其他村的村干部发动村民抢险。此时河道水位暴涨,洪峰席卷着牲畜、杂物向下游集镇汹涌而去,余明彬和刘斌决定立即返回集镇指挥救灾。当他们返回集镇时,街道上、大桥上已站满了人群,都惊恐地呆望着河道里汹涌的洪流,只见从上游席卷而下的洪水迅速吞没了大桥桥孔,集镇沿河大道旁依河而建的几栋居民楼的防洪墙、屋基瞬间被湍急洪水冲毁,楼房摇摇欲坠,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面临空前危难。面对转瞬即发的灾难,余明彬立即打开警用喇叭向居民喊话,然后和赶到的公安民警一起紧急疏散楼上的居民。人员刚刚撤离,一栋七层楼房因经受不住强力洪峰的施虐,轰然倒塌在洪水之中,瞬间夷为平地。由于余明彬沉着果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为有效挽救楼房中23位居民的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一位死里逃生的居民拉住余明彬的手哽咽着说:“你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你及时通知,我们一栋楼人的命已经没有了”。
发挥职能,全力服务抗洪救灾
在做好救灾工作的同时,竹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做好审判服务工作,主动服务抗洪救灾工作大局。对受灾被执行人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支持其生产、生活自救;对边远的乡村案件暂时延缓开庭时间;组织巡回法庭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办案活动,最大限度地便利受灾群众诉讼。奋战在一线的法官们也利用休息时间,做好宣传工作,适时为受灾群众宣讲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
为应对涉及财产、农作物保险理赔案件,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可能在灾后出现大幅增长而导致的“诉讼洪峰”,竹山法院未雨筹寥,及时出台应对措施,努力做好灾区稳定工作。对于涉及受灾企业、受灾群众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缓、减、免诉讼费用,坚持优先提供司法救助、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加强调解工作,争取在第一时间内排除矛盾隐患,稳定灾民情绪。对在抗洪抢险、灾后重建期间,危害灾区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 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严重妨碍救灾活动的犯罪,以及破坏灾区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一经起诉,将予以从重从快处理。
在抗洪救灾的同时,竹山法院还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开展为灾区群众献爱心活动,目前捐助行动正在不断延续。
“人民法官为人民”。在抗洪救灾工作中,竹山法院干警们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始终坚守在抗洪抢险的第一线为群众排危解难,用行动和汗水谱写了一曲为民、爱民、护民的抗洪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