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6日召开的宝丰镇2017年度三农经济、政法综治工作会上,宝丰法庭被授予2016年度“红旗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两项荣誉称号,庭长贺飞作为唯一一名先进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交流经验。
2016年,宝丰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兄弟庭、室、队的关心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庭干警精诚团结、开拓进取、克难勇进,法庭的各项工作绩效稳中有升,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