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庭快速调处一起劳务欠款合同纠纷

2013-06-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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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城关法庭办案法官调处一起劳务合同欠款纠纷,从立案到结案所用不到一周时间,既及时维护了外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

2011年4月,被告王某雇请原告张某在其承包的建筑房屋室内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后经结算,王某应向张某支付劳务工资7380元,当即支付5200元,尚欠余款2180元。2013年1月29日,张某在向王某索要欠款时,王某以张某借用其所有的一把冲击钻未归还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口角继而互相厮打。后经多方组织调解无效,张某具状诉至法院请求维权。

因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张某是从外地前来竹山的务工人员,生活困苦。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分头做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释法说理,二当事人在开庭前相约来到法庭,在法官的组织下达成和解,并当庭交付,以钱易物,王某将拖欠的劳务工资支付给张某,张某为表诚意,新买一把冲击钻归还王某,两人之间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方治平 任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