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三项举措促和谐

2012-03-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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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谐型法院建设,立案庭以“内部有好氛围,外部有好形象”为目标,通过采取三项举措力促和谐,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联合审查立案,保证立案庭内部和谐。立案庭严把立案关,对前来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律严格审查。针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在立案受理条件、案由确定及诉讼费缴纳等方面存在的分歧,立案庭采取联合审查立案的方式,一起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最后形成正确、合理、统一的意见,从而保证立案的质量和庭室内部的和谐。

二是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法院内部和谐。由于立案庭不参与案件的实际审理,案件转到具体的业务庭室后,可能导致一些不应该立案受理的案件进入了审理环节。针对这一情况,立案庭对立案审查过程中涉及刑事自诉、行政诉讼、重大民商事、异地执行及一些热点、难点案件,在立案前与相关业务庭室加强沟通交流,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达成共识。同时对已受理的案件进行诉讼、执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诉讼、执行风险附上“诉讼风险注意事项提示表”随案移送相关业务庭室,以便引起业务庭室的注意和重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法院内部各庭室之间和谐氛围的营造。

三是积极推行便民措施,促进外部环境的和谐。简化立案程序,实现立案的方便与快捷,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尽量在当日内为当事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在立案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审查、立案、登记、接访、判后答疑、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接收等一站式服务;配置休息桌椅、纸张、笔墨、复印机、饮水机等设施,制作了一目了然的各类案件流程表,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指南等文书,及时提醒当事人注意有关诉讼事项,化解不必要的诉讼风险;强化诉前调解,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责任明确的案件,由立案庭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正确协商解决纠纷,让群众切身感受法院的温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从而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喻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