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人民法庭荣获湖北省“示范人民法庭”称号

2014-09-17 08:42
    浏览: 422

在9月4日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被命名为湖北省 “示范人民法庭”。

宝丰人民法庭现有8名干警,辖区面积近500平方公里,管辖3个乡镇15万人。近年来,该庭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近3年来审执各类案件1800余件,为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以来,该庭荣获全县 “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十佳政法单位”,全市“模范法庭”、“集体三等功”,全省“先进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

自2013年全省法院创建“示范人民法庭”工作以来,竹山法院将宝丰人民法庭确定为争创对象,按照 “示范人民法庭”评选要求,着力推进该庭科学化、规划化建设,使该庭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物质装备保障水平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逐步达到“示范人民法庭”的各项要求,既为创建“示范人民法庭”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有力推动了全院人民法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