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双台法庭采取诉前调解方式,仅用三个小时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以解决,而且还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
当日晚七点多,双台法庭接到电话报案,来电人刘某称陈某欠其钱不还,他正把陈某往双台法庭拖,陈某赖在街上不走,恳请法庭出面解决。因为担心当事人冲动之下采取过激措施,双台法庭负责人柯双喜带着法官和法警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发现两人正激烈地争吵并相互厮打,陈某外套袖子已被撕裂,柯双喜及时制止住双方,将二人请至法庭办公室,为二人泡上热茶,细听二人讲述纠纷的由来及经过。
原来早在2008年,刘某受雇为陈某拉砖石,陈某在工程结束后支付给刘某2.5万元砖石料费。后陈某一直外出未归,双方并未在一起算过账。今年4月,陈某回来后,刘某即上门讨要3000元运费,而陈某认为自己与刘某早已两清,不认可欠钱之事,刘某气愤之下,抓着陈某就往法庭拉。
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双台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二人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引导二人心平气和地细细算账。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三个小时后,陈某当场支付给刘某2500元,两人对法官再三表示感谢后和和气气走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