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没成为亲家,倒成了冤家”,原告孟某的父母叹息道。近日竹山县法院田家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1年2月,男方孟某与女方雷某经人介绍相识,随后建立恋爱关系,双方感情发展顺利,并开始谈婚论嫁。按照农村的习俗,农历五月八日,雷某及其父母到男方孟某家“看家”,共收受彩礼15000余元。可是随后的发展却偏离了婚姻的轨道,雷某因为是家中的独生女,因此希望男方能够入赘。男方思前想后,觉得不能接受,双方逐渐产生分歧。随后,女方提出希望男方给她家在老家修建新房的想法,却遭到男方及其父母的一致反对。至此,这对还没有踏入婚姻殿堂的准新人彻底决裂。可是退还彩礼却成为了头痛的问题,双方协商未果,闹上了法庭。
关于彩礼退还的问题涉及当地的风俗,此类纠纷一般没有收条一类的证据,双方举证困难。如果双方各执一词,将会使案件陷入僵局。因此田家法庭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在第一时间赶到双方居住地了解情况,并做好调查笔录。相关的准备工作做好后,案件处理就简单多了。
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以案说法,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使双方消除隔阂,达成了一致意见,由雷某退还孟某11000元彩礼钱。
“虽然我们没能成为夫妻,但我衷心祝福你找到好的归宿。”孟某在庭审结束后对雷某说。至此,这起因女方解除婚约,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