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得胜法庭妥善处理一起儿童下河洗澡溺水死亡事件,及时化解了极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8月24日下午,大庙乡某村儿童董某(14岁)相约邻居王某(13岁)、黄某(13岁)一起下河洗澡,后董某不幸溺水身亡。该事件发生后,死者董某的父母情绪十分激动,认为是王某、黄某邀请董某下河洗澡导致董某溺水死亡,王某、黄某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死者董某的父母要求王某、黄某的父母给他们一个说法,否则此事誓不罢休。
得胜法庭负责人胡克文在了解此事后,立即带领法庭干警前往纠纷现场处理。胡克文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一方面积极安抚死者父母的情绪,对死者父母遭遇的不幸深表同情,适时宣传和解释《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死者家属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当前纠纷,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王某、黄某父母的思想工作,指出三名儿童相约下河洗澡,王某、黄某虽对董某溺水死亡没有过错,但董某溺水死亡,其父母无疑将承受巨大的痛苦。考虑到双方都是邻居,为了维持和睦的邻里关系,希望王某、黄某父母可以考虑给予适当补偿。经过胡克文法官悉心调解,最终董某父母与王某、黄某父母达成补偿协议,该事件得以顺利平息。(邵坦、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