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为国徽增辉 和谐诉讼为青春添彩

2011-03-18 14:55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浏览: 1332

   

公正司法 为国徽增辉

和谐诉讼 为青春添彩

──记竹山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方治平

方治平,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91年8月,毕业分配到竹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在竹山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工作。

该同志在政治上,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坚持与时俱进,时刻把握社会发展脉搏;在学习上,兢兢业业,认真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顺利过关,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在待人处事上,团结同志,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完成所在法庭和各级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突出,2007年被竹山县城关镇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被县法院授予先进个人,2009年再次被县法院授予先进个人和调解能手荣誉称号。一年来,该同志审结民商事诉讼案件58件,诉讼标的额达108万元,是我院审结案件较多的法官。

一、以参与各项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个人修养,该同志认真参加了市委组织的武当数字化选学专项活动。在紧张地工作之余抽出一定时间进行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和方法,写下了1万余字的学习笔记,深入思考撰写了心得体会。广泛征求了全体干警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个人在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的缺点和不足,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自已的党性修养有了新的提高。结合工作,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使自己保持了清醒的政治头脑,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了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意识。为陶冶情趣、强身健体,积极参加了县法院组织的“五·四”趣味运动会活动,通过参与活动,培养了快乐生活、快乐工作的良好心态,缓解了工作压力,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素质。

二、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法院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作为一名法官,为适应不断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必须不断地更新法学理论知识。所以,业务学习,显得尤为重要,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方治平从不放松学习,业余时间,认真研读法学理论,对近年来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知识更新,很快掌握了其精髓,娴熟地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为我院民商事审判提高了审判水平,很快成为了审判业务骨干。

三、提高审判艺术,推行和谐诉讼,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一个民商事审判法官,要想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案件,首先必须要精通法律,同时,必须要有高超的审判艺术,不然,很难化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尤其现阶段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法院审判工作也要推行和谐诉讼,更需要有良好的审判技巧。方治平法官就是一个把法律适用和审判艺术融合到审判实践中去的人,他每接过一件案件,都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找准破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症结的切入点,做到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最和谐的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纷争。

今年8月,在审理王功英诉卢立兰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诉讼中,卢立兰提起了反诉,方治平接到案件后,很快弄清了双方的矛盾症结,双方是因相邻土地使用权引起的互殴事件,开始原、被告对立情绪非常大,稍有处理不慎,就有可能导致刑事案件发生,方治平掌握这一情况后,分别找到原、被告讲明有关法律规定,指出各自的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并会同村干部协调处理好双方的用地关系,然后再从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处理好邻里关系的好处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疏导,同时,找到各自的亲友,请他们再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开导。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激动的情绪终于有所缓和了。方治平见时机比较成熟,就择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通过审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当庭履行了各自相应的义务。他们感慨的说:“方法官,非常感谢你,是你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才化解了我们之间的这个不解的结,不然的话,还不知哪一天我们还会闹出人命来啊,是你挽救了我们”。

一年来,方治平所承办结案的58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45件,调、撤率达77.6%,确保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当好“贤内助”,为法庭整体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

法庭工作开展的好坏,后勤保障尤为重要,法庭内勤就像一个家庭的内助。方治平法官就是竹山法院城关法庭的“贤内助”,他除了与其他法官一样承办同样多的案件外,还要兼法庭内勤,主管法庭办公用品采购、支出报核、诉讼费代收代缴、诉讼费退费、司法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归档等等繁琐的法庭事务,但他从不叫苦叫累,任劳任怨,有时牺牲休息时间办理这些琐碎事务,各项工作都开展得有条不紊,没有发生过任何差错,有效地推进了法庭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使法庭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法院不同层次的表彰、奖励,法庭工作也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五、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严肃执法,刚直不阿。

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金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方治平出身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自幼受着纯朴、善良、诚实的熏染。少年时他就非常崇拜包拯的刚直不阿,梦想着做一名公正如山的执法者。也许在当时这只是一个梦,但当他1991走进法院时,这少年时的朦胧终于变成了现实。他知道,在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选择了这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选择了竹山法院这片让他奉献青春与热血的土地的同时,也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寂寞!在他二十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他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

在具体工作中,方治平树立“文明合法”的执法理念。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让当事人自觉地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强化严肃执法的观念,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重自身廉洁,把公正执法作为最高的职业道德来对待,勇于坚持原则,努力做到不为私情所扰,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做到不踩红线,不越雷池,警钟长鸣。强化配合意识,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吃苦在前,工作在最前线,心贴心的面对当事人,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三不得”和“四个不准”等规定,认真学习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用自已的一言一行彰显了当代法官的良好形象。